关于西安市长安区2023年区级财政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初步使用计划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资金来源

根据中省市关于“县财政部门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需要及财力情况,预算安排每年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的要求以及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长财函〔2023〕6号)意见,2023年我区计划安排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补助、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及2022年项目管理费等刚性支出,积极解决2022年度续建项目资金,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和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探索开展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大力支持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建设”的原则,合理科学制定2023年度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三、安排情况

(一)2022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续建项目

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1500万元,用于2022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类续建项目。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各相关街道

(二)村组道路提升项目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巩固建制村通硬化路成果,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772万元,用于实施通村通组路、村内道路等村组道路提升项目。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主管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

(三)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为巩固提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185.91万元,用于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主管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王曲街道

(四)“雨露计划”补助

根据上年度补助情况进行测算,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90万元用于“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主管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根据上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进行测算,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5万元,用于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贴息资金。

主管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工作中心

责任单位:各街道

(六)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5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

主管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

(七)项目管理费

根据《西安市长安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469.09万元,用于2022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设计、监理、质检、审计、资金绩效评价等管理费用。

主管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街道

(八)编制乡村振兴规划

为持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升乡村功能价值,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1123万元,用于编制长安区乡村振兴建设规划和乡村聚落集中连片发展示范区规划。

主管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

(九)重点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配套资金

计划从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370万元,支持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建设。其中,1个重点帮扶镇配套100万元,9个重点帮扶村配套270万元。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29-85840582或12317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区行政中心西615室

附件: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

西安市长安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