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

 

    一、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研判;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考核区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负责考察、任用区管干部和相关单位科级干部;协助管理市属驻区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理区管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区管干部档案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工作。

3.组织制定全区干部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全区各级干部的培训;对全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指导街道党校开展工作。

4.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5.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向区委提出加强改进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引进和管理各类人才。

6.负责全区党史、组织史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工作。

7.负责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8.负责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情况

    区委组织部共有行政编制24名,事业编制4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实有在职人员19名,离退休人员6人。

二、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11237号)、《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会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部门总体收支说明。

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补助)639.00万元,预算支出累计数)639.0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379.66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30万元;项目支出208.7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8.70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收支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70万元,主要包括组织事务、项目运行、岗位培训及政策宣传等业务支出;农业支出223.97万元,主要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等支出。

    三、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预算情况说明(见附表)。

 

 

相关附件下载: 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