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相关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民创业工作规划,并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落实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退休职工异地安置户籍准入审批职责、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审批。
6、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引进人才和智力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
7、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人社局机关内设九个科室:办公室、就业促进科、党建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下属十个事业单位:西安市长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培训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西安市长安区退休职工管理所、西安市长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人社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追赶超越”要求,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市考指标完成情况
区人社局今年承担5项市考指标,其中量化指标3项,分别为城镇新增就业9600人,实际完成1243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0%;农村劳动力转移96000人,实际完成10296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际控制在3.4%以内。非量化指标2项,一项为民生报表中的“破解就业难”,我局坚持抓民生、促发展、保稳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努力推进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切实破解全区“就业难”问题。全年组织实施“春风行动之就业服务大篷车”等各种类型招聘活动30余场,收集各类用工信息200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18000余个;农村劳动力培训9283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895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681人,就业失业增幅比例相对平衡,全区就业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另一项为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区域内政策性报销比例75%,严格执行市级部门制定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确保政策性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
(二)区考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以认真做好就业创业为核心,就业创业富有成效
我们秉承“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这一理念,坚持就业优先思路,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高就业质量,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是积极开展各类就业服务工作。全年举办各种类型招聘会共计30余场,其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之就业服务大篷车新春走基层”活动15场,收集各类用工信息200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18000余个;新发展3家就业见习基地,全区大学生就业见习70人;高校毕业生报到备案3245人,其中中专37人、专科1300人、本科1733人、硕士173人、博士2人,办理落户14人;办理职称评审22人、上报职称考试1001人,职称认定17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247人。
(2)是全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调研劳动力分布情况、产业结构情况、劳动力就业意愿等情况后与街办共同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9283人,其中实用性技术培训6734人,技能培训2549人。
(3)是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认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创业基地项目为新型创业孵化平台,认定太乙-长安道商业运营管理公司为创业返乡园区。完成创业培训711人。落实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引导劳动者积极创业,全年发放创业贷款3439万元,完成市局下达任务3200万的107%。高校毕业生登记创业贷款77人,接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资料22份,18名高校毕业生拿到创业补贴,合计9万元。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创业大西安”创业大赛,西安网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荣获三等奖。
2、以深入开展就业扶贫为重点,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对2018年全区贫困劳动力精准帮扶数据库进行了更新,为做好“精准施策”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组织开展以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为主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举办了2018年苏州西安劳务协作对接暨长安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发公益专岗,公益岗位上岗21人;认定西安长鸣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自强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和陕西泰浩生态农业观光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区就业扶贫基地,认定西安木禾林农业生态园为我区就业扶贫社区工厂;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19人;贫困劳动力创业21人;技能培训400人; 实现72个贫困大学毕业生全部就业,全区在册贫困户实现“一户一人”就业。
3、以大力推动全民参保为要务,社保水平稳步提升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织牢民生保障网。
(1)是抓好民生服务。2018年,我区“四险”累计新立户单位244家;异地就医备案累计519人;我局将“最多跑一次”事项从之前的61项提高到84项,并梳理筛查出8项“一次不用跑”事项;审批特殊工时制企业13家,审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7家,劳务派遣16家,使人社政策更好地惠及民生、服务群众。
(2)是改善营商环境。坚决贯彻执行"营商环境提升年"各项任务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各项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工伤保险费率在执行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下浮30%,下浮后用人单位最低缴费率不低于0.2%;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稳岗补贴发放45户企业142.4万元,保障职工4268人,技能提升补贴发放31人次、5.3万元。
(3)是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我区征缴单位390个,在职参保职工1.24万人,退休参保人员7652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1.64亿元,征缴职业年金4215万元。
(4)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完成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以“互联网+”模式实现城乡居保线上年检服务回访工作;做好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调整发放工作,调资惠及12万人,共补发养老金1500万元;向高新共移交城乡居保参保人员12.24万人;目前我区共计参保37.43万人,其中新增参保6237人,参保覆盖率达到99.98%,为9.37万名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合计2.3亿元,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
(5)是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继续优化。为退休人员赠阅《习近平知青岁月》、《新宪法》各50本,象棋、跳棋等文体用品200套;在春节、七一建党节以及重阳节期间,对全区生活困难、因病致贫、老党员等300余户退休人员家庭进行了看望慰问;积极发展退休人员互助组织,在全区36个社区建立了退休人员自管服务小组;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举办了写春联、文艺汇演、象棋友谊赛、退休党员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极大丰富了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4、以着力实施人才强区为支撑,干部活力明显增强
按照“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我局不断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追赶超越的第一动力,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1)是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为我区政府系统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共48名,人员均已到岗;加大公务员网络培训力度,构建完备的公务员继续教育及终身学习体系,共培训公务员约3339人次;举办“长安大讲堂”三期,培训干部职工2200余人;登记备案公务员100人,审批辞职1人,辞退1人;推荐2名公务员参加全市最美公务员评选活动;向高新区移交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及工勤100人;接收营职及以下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及家属共18名。
(2)是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持续深化。拟定《西安市长安区2018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宣传各类人才新政,全年举办人才新政宣讲会4次,开展事业单位招聘8次,为我区事业单位招聘304人。其中通过“进校园”人才招聘的方式,从兰州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招聘医学类应届毕业生15人,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招聘本科免费师范生及硕士研究生共49人。另外通过市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等形式为教育、卫生系统补充专业技术人才240人,这些人才于8月底全员到岗;组织49名振兴计划工作人员参加省级后续培养培训班,对基层教育类、卫生类、农业类振兴计划工作人员发放安家奖励费共计101.3万元,并进行了慰问调研;按高新区托管长安区部分区域工作安排要求,按期向高新区划转移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1人。
(3)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逐步加强。全年完成新增(晋升)职称评审617人,审核上报职称考试430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全年培训10523人次;推荐我区20名优秀技术人才参评“西安工匠”和“西安工匠之星”;入围技师综合评审81人,入围高级技师综合评审3人;开展2017年度专家考核暨2018年专家慰问工作。
(4)是工资收入格局得到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员工资调整及工资改革配套政策,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普调;组织召开企业薪酬调查会议,圆满完成21家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成全区最低工资调查工作;办理职务与职级并行9人。
5、以切实强化监察执法为抓手,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全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沟通协调作用,强化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劳动维权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强化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保证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全区开展化解欠薪陈案、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行动,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主动监察检查用人单位113户,处理投诉案件221起,涉及人数1292人,涉及劳动者工资约73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1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案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21家,预存金额2169万元;返还保证金12家,返还金额1282万元。劳动争议仲裁受理304件,不予受理99件,审结347件(包含上年未结案案件);其中裁决结案132件,调解结案215件,调解率62%。受理工伤认定案件219件,时效内结案率100%。
6、以加强学习转变作风为引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区委要求,认真组织全局学习党的政策、文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坚持每周四“固定学习日”,以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教育管理,切实保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承办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2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处理“12345”市民热线、信访交办件、两办督办件共计734件,处理率100%,实现了网络信访“零累积”;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人社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认真做好大调研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全系统调研信息,并按时向组织部上报方案、课题、台账、报告。同时做好深化改革、联户帮扶、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妇女儿童、“烟头革命”、“路长制”等各项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所属10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2 | 西安市长安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3 | 西安市长安区就业培训中心 |
4 |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5 | 西安市长安区退休职工管理所 |
6 | 西安市长安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
7 |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8 |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9 | 西安市长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
10 | 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 |
11 | 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51人(其中参公34人,事业117人);实有人员211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180人(其中参公36人,事业14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收入总计16359万元,较上年减少14097.45万元,下降46.2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2)2018年度支出总计16358.82万元,较上年减少14102.38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2、2018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35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6358.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9%,较上年减少 14096.8万元,下降46.2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62.45万元,较上年增加709.05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纳入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96.37万元,较上年减少14805.85万元,下降88.6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2)其他收入0.18万元,占总收入的0.001%,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78.3%,主要原因是存款减少。
(3)上年结转结余349.02万元, 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2018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358.8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4362.11万元,占总支出的87.79%,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14150.03万元和公用经费212.08万元,较上年增加3281.27万元,增长29.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996.71万元,占总支出的12.21%,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17383.65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主要包括补助被征地农民项目支出16702.21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358.82万元,较上年减少 14096.8万元,下降46.2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
(2)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58.82万元,较上年减少14102.38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2.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5.43万元。包括:行政运行866.64万元,较上年增加119.78万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增加;引进人才费用5.66万元,较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221.59%,主要原因是招聘次数增加;事业运行332.87万元,较上年增加92.49万元,增长38.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拨款增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30.27万元,较上年减少157.4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预算拨款减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0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军转干部业务划转军人事务管理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55万元,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332.81万元,较上年增加737.07万元,增长46.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算拨款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3.88万元,较上年增加50.15万元,增长48.3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预算拨款增加;就业补助76.58万元,较上年减少142.42万元,下降65.03%,主要原因是市级就业补助预算拨款减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29万元,较上年减少1435.21万元,下降65.49%,主要原因是市级就业补助预算拨款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6.96万元,包括:公共卫生1034.6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8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补助人员减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8622.30万元,较上年增加1869.12万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补助费用增加。
(4)农林水支出50.5万元,包括:普惠金融发展支出50.5万元,较上年减少400.8万元,下降88.81%,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1896.37万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96.37万元,较上年减少14805.84万元,下降88.65%,主要原因是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65.7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包括:
(1)人员经费12253.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02.82万元,较上年增加2466.74万元,增长30.3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预算纳入单位;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0.84万元,较上年减少1126.04万元,下降40.55%,主要原因是本年振兴计划奖励减少。
(2)公用经费202.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7万元,较上年增加34.99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是本年公用经费增加;资本性支出9.21万元,较上年增加9.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项目中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896.37万元,支出1896.37万元,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14805.84万元,下降88.65%,主要原因是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减少。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65万元,下降52.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比当年预算增加0万,主要原因是当年无购置车辆支出预算。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和2017年持平。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8万元,较上年减少5.65万元,下降52.6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减少;比当年预算增加0.92万,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和2017年持平。比当年预算减少4.87万,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14.62万元,主要是人事考试培训、经办员培训、就业培训等支出,较上年减少2.9万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是培训任务量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和2017年持平。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05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5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44.4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8.1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户,合计72.0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1.84%。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4.62万元,增长62.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
备注:以上数据(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若存在尾数差异,属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