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44号

关于109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来源: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17:58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1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4批次,合格104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理化指标问题

西安市长安区何昌购物中心销售的西安特曲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1.西安市长安区钱小白生鲜店销售的莲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帅磊生鲜店销售的清水莲藕、手切冬笋片(盐水竹笋)、火锅笋(盐水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