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1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4批次,合格104批次,不合格0批次;酒类1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理化指标问题
西安市长安区何昌购物中心销售的西安特曲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指标问题
1.西安市长安区钱小白生鲜店销售的莲藕,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帅磊生鲜店销售的清水莲藕、手切冬笋片(盐水竹笋)、火锅笋(盐水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