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共1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98批次,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0批次;餐饮食品4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残留指标和理化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1、西安市长安区名不虚串餐饮店消毒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腾达餐饮有限公司消毒使用的盘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理化指标问题
1、西安市长安区陆吉川熟食店销售的香酥鸡(自制),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西安市长安区陆吉川熟食店销售的乌江鸭(自制),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