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部分垂直管理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2025年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动方案是我区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落实“五向发力”,做靓“情同此心 如我在办”营商环境品牌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的重要性。
二、强化任务统筹。统筹梳理行动方案与省市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按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调高工作标尺。聚焦营商环境领域“小切口”改革创新,调高标尺、对标最优、改革创新;靶向施策、精准突破、有效解
决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充实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分阶段形成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争取被省市复制推广。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长安区2025年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
为深化拓展全省“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落实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区域竞争软实力,持续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创新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陕发改营商〔2024〕1258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的任务清单》(长办字〔2024〕3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盯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产业“三个重点”,围绕以政府有为推进市场有效、以改革深化推动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工作目标,践行对企业发展有利就是对长安发展有利、服务好现有企业就是最好的招商引资理念,立足实际、对标先进,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方式、务实的举措破解难题,最大限度便利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办事创业,不断提升区域营商环境,持续做优“情同此心 如我在办”长安品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提供重要支撑、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流程优化,在政务服务质效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丰富综窗功能,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优化国务院办公厅三批重点事项服务,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牵头单位:区数据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提升“一网通办”能力。高标准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和向基层延伸工作,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秦务员App应上尽上,巩固拓展已建成4个标准化政务服务驿站功能、加强街道、社区(村)政务服务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群众“就近办”“自助办”“掌上办”便利度。
牵头单位:区数据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推动政务服务智慧化改革。持续提升咨询服务导办台功能,规范设置数字政务体验区,优化自助网办服务区功能,不断提升网办自助办件占比。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适老等差别化服务。动态调整“周末不打烊”事项清单,全面实现高频事项办理“周末不打烊”。用好“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主动评价好评率保持在98%以上,差评回访率达100%。
牵头单位:区数据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持续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推行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确保企业、购房人在交地(房)的同时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面推行“抵押登记进银行”。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并行办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压缩登记时间,不动产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加快“5分钟办税圈”建设,推广“‘税惠到坊’—税费服务进社区”改革,通过“税务干部+社区网格员”链接税费诉求快响干道,打造全市标杆、全省领先的“税务+社区”服务模式,推进涉税服务“就近办、快捷办”。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6.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依托基层便民服务站等共建共享服务场所,建成20个社区就业服务驿站、零工服务驿站,突出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成群众“家门口”就业创业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二)聚焦精选优育,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上实现新突破
7.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聚焦外商投资、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开展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破壁”行动。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建立市场准入壁垒线索举报、排查、清理长效机制,清理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违法设定、变相设定准入障碍现象。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8.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一个环节、一站式办理,全程“零材料、零跑腿、零费用”,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0.5个工作日办结、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即时办结”。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1个工作日内办结。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落实,加大对成功转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9.持续开展企业培强扶优行动。落实省市“小升规”“规上市”扶持政策,建立涉企数据库,打造“一企一档”,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五上”企业种子库,争取培育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限额以上批零餐住1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6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户。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投资商务局、区科技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0.健全完善金融企业上市(挂牌)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上市后备企业筛选范围,开展企业上市培训服务,统筹资源,支持企业开展资本市场多层次融资,助力更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1.持续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一业一查”改革。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实现“一张清单统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完善企业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非现场监管,做到重点行业领域全方位覆盖;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筑牢“一单两库”基础,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占比达到8%,抽查计划完成率达100%。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到”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2.深化纳税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服务,将企业年均纳税时间压减到50个小时以内。
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13.持续完善“整村授信+科技金融”模式,引导辖区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探索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做法。
牵头单位:区金融工作中心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4.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自身特点、发展需求,科学设置个性化、差异化考核指标,健全完善“一企一策”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5.探索建立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三)聚焦要素保障,在重点项目全程保障上实现新突破
16.加大招商引资精度力度。绘制招商项目“一张图”,梳理闲置楼宇资源“一清单”,围绕全市19条重点产业链,实施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强化产业链招商、活动招商、以商招商、线上招商。建立招商引资配套措施,公布招商热线,做到投资服务“一号接通”,实行招引项目一门受理、专人代办、跟踪服务,做到“企业无事不插手,企业有事不撒手”。
牵头单位:区投资合作中心
配合单位:区投资商务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7.纵深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事项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落实招投标暗标评审、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或席位制分散评标,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区级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8.推行“多评合一”改革,依托“一张蓝图”策划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采取“容缺+告知承诺”方式,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审批手续办理。推进“多测合一”“多检合一”,测绘测量事项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结果共享”,重点项目实现“完工即验收”,提升联合验收水平和时效。推广工业类、商业类、住宅类项目手续办理“三张导则”改革经验,持续压减项目手续审批时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实现即办制。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数据审批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长安消防大队、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19.提升项目用地保障。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探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按照“标准地”供应,将“标准地”供应向混合产业项目推进和延伸。按照施工时序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在满足规划条件书技术指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且具备基坑开挖施工图纸要求后,即可先行核发“基坑部分”施工许可,助推企业实现“拿地即动工”。
牵头单位:资源规划长安分局
配合单位:区数据审批局、区住建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0.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面推行项目联合验收,统一受理验收申请、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实现“同时受理,限时办结”。线下优化综窗功能、线上提升网办比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慧审批”“极简审批”“审批事项集成办理”。提升“全程网办”深度和监管效能,杜绝“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审批逾期或秒批”现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数据审批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1.提升水电气暖要素保障水平。确保水电气暖事项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并联审批”。用水报装,在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将“报装-施工-验收”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压减至1个小时以内;用电报装,10KV高压用户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28天以内,低压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全量治理电网设施薄弱环节,主城区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户,年平均停电次数小于1次/户。用气报装,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实现线上安全检查、维修等业务申报功能,无外线施工报装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报装时限压减至9个工作日以内。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数据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四)聚焦优势驱动,在科创资源转化运用上实现新突破
22.依托秦创原‘科技示范创新带’和梧桐树科转行动示范区县的优势,制定出台《西安市长安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试行)》,持续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加快构建全面性科创生态。
牵头单位:郭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3.深度融入西安“双中心”建设。发挥驻区高校学科优势及平台作用,推动院校政产学研用金一体化创新发展,持续放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效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拓面提质增效,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郭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4.深入实施园区提质三年行动。推广“科企荟”式政企交流平台,定制开展涉及项目申报、劳动用工、法律咨询等关键要素的交流培训10场次。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持续完善园区周边文体、交通、餐饮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配套。
牵头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5.完善“亩均论英雄”评价指标体系。重点围绕工业园区提质增效,督促园区做好入园企业注册及税收的迁入服务,指导跟踪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经济指标的完成。
牵头单位:区科技工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6.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工程”,发挥“金融顾问团”作用,持续开展融资对接活动,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宣传政策、搭建桥梁。
牵头单位:郭杜开发区管委会、区金融工作中心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五)聚焦良法善治,在法治营商提质提效上实现新突破
27.持续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明晰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权责边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审管联动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清单化”、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等执法改革。对涉中小企业投资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监督检查覆盖率实现100%,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长安分局等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2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有效衔接。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度,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队伍,参与行政执法质量考评、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权下放跟踪评估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29.强化涉企案件诉源治理,建立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诉前中立评估模式,依托全市法院“1+45+N”诉源治理体系,切实发挥诉源治理共享驿站功能,推动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借助法律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缩短涉企纠纷平均解决时间。
牵头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30.健全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挥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实践基地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创新“网格+检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化市场试点。利用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培育、运用、管理、保护和维权。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1.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公益特派员“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工作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法律援助、代理援助等基础性公共服务,发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作用,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和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快速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2.促进金融纠纷“一站解决”。强化陕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长安工作站工作职能,畅通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立案诉讼流程,提高辖区金融机构参与度,形成纵横联动、开放融合、集约高效的纠纷解决网络,提升纠纷化解效果。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9月
33.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村组)、进园区,开展“按需送法、精准普法”活动。组织中小微企业“律师服务团队”开展“送法进企业”。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六)聚焦实绩实效,在机制体制优化完善上实现新突破
3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日常推进机制。梳理并更新全区营商环境联络员队伍,深化任务、问题、创新“三张清单”管理模式,健全推广“两报三单”机制,进一步夯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以过硬的制度保障推动区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突破。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5月
35.持续完善营商环境监督问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监督问效活动,健全多渠道检索发现、多频次通报转办、多形式跟进督导机制,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转办、销号效能,集中解决一批事关企业项目发展的重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6.深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服务意识淡薄、审批不规范、违反公平竞争、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失信等重点领域,开展以问题线索“清仓”、明察暗访“清障”、提质增效“清梗”、监督执纪“清责”、容错纠错“清风”为主的“五清”行动,定期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深化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解决好企业群众“心头大事”和“关键小事”。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7.深化热线办理集成化改革。建好用好营商环境专席对企服务热线,进一步健全多维度涉企问题归集机制,广泛收集企业诉求,推动企业合理诉求快转、快办、回访、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定期开展企业诉求数据分析,围绕企业关切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靶向发力,加快补齐短板。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38.深入推进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跟执法、处投诉”活动。结合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行政执法监督员跟执法”“营商环境监督员走流程”等活动,切实提高活动质效。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数据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级各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是改革实施主体,要围绕改革内容,加强整体谋划,细化落实措施,有序推动改革。要健全工作台账、完善印证资料、提炼改革经验,每月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强化检查督导。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自主改革检查督导模式,坚持书面督导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改革进展、协调解决改革突出问题,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边推进、边总结”的思路,及时梳理亮点成效,总结提炼一批有特色、可推广、能复制、叫得响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做靓长安品牌。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