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来源:区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3-03-14 14:56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决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航天基地区域内社区(除206社区、六院社区)所涉及的12大类40项社会事务(详见附件)由航天基地移交至长安区管理,自移交之日起分别由长安区对应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航天基地、长安区剥离移交社会事务事项情况表(12类40项)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