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西安市长安区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履行义务的能力;(3)家庭...
查看详情(1)申请书、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授权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3)导致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残疾证明等。(4)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土地承包经营证明、就业收入证明,失业人...
查看详情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家庭成员或者其代理人以家庭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
查看详情(1)持有西安市长安区户籍;(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的低保标准(城市低保:740元/人/月;农村低保:560元/人/月);(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定的条件。以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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