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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建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民政制度、重要文件的草拟、机关规范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依法行政及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方元 联系电话:029-85292360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辛艳茹 联系电话:029-85280136
(三)社会救助科。
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对街道社会救助进行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办法;
负责人:张光宇 联系电话:029-85291181
(四)养老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曹园伟 联系电话:029-85280024
(五)社会福利科。
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负责制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工作;
负责人:阮超 联系电话:029-85657030
(六)社会事务科。
1.承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执法监督、信息管理工作;2.拟定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3.负责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4.组织管理区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5.负责管理和统计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全区行政区划图;6.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7.负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8.负责全区殡葬综合管理、执法监督、殡葬救助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负责人:沈毅 联系电话:029-85656950
(一)办公室(党建科)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民政制度、重要文件的草拟、机关规范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宣传、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依法行政及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方元 联系电话:029-85292360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民政统计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辛艳茹 联系电话:029-85280136
(三)社会救助科。
负责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住房、教育、司法等救助相关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对街道社会救助进行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拟订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办法;
负责人:张光宇 联系电话:029-85291181
(四)养老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曹园伟 联系电话:029-85280024
(五)社会福利科。
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负责制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工作;
负责人:阮超 联系电话:029-85657030
(六)社会事务科。
1.承担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执法监督、信息管理工作;2.拟定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3.负责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4.组织管理区内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5.负责管理和统计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全区行政区划图;6.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7.负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8.负责全区殡葬综合管理、执法监督、殡葬救助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负责人:沈毅 联系电话:029-8565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