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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机要、宣传、舆情、档案、保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机关信访、对外事务和接待工作。
负责人:孙军辉 科室电话: 029-85292172
(二)就业促进科。
负责职业能力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力转移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到企业就业的推荐指导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核许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就业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改善创业环境有关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
负责人:徐蓉 科室电话:029-85280078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开发、引进、利用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及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培训和解聘辞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年度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玮 科室电话:029-85290242。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拟订全区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落实有关工资与离退休的法规政策、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政策,拟订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全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和职工异地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王璐 科室电话:029-85290243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
负责人:田妍 科室电话:029-85297598
(六)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科)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宣传贯彻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珠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培训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负责人:惠小生 科室电话:029-85984872
(七)社会保险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办法、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负责企业经济型裁员备案。
负责人:梅勇 科室电话: 029-85295285
(八)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
负责拟订局系统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编制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的审核上报、公示及用款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专项配套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内部控制指导和信息披露。
负责人:杨雷 科室电话:029-85290282
(九)党建科。
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宣传、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系统纪检、督查工作。
负责人:左康毅 科室电话:029-85285162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机要、宣传、舆情、档案、保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协调机关信访、对外事务和接待工作。
负责人:孙军辉 科室电话: 029-85292172
(二)就业促进科。
负责职业能力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力转移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到企业就业的推荐指导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核许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就业相关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改善创业环境有关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
负责人:徐蓉 科室电话:029-85280078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开发、引进、利用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及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培训和解聘辞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年度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玮 科室电话:029-85290242。
(四)工资福利科。
负责拟订全区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落实有关工资与离退休的法规政策、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政策,拟订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全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和职工异地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王璐 科室电话:029-85290243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职称改革工作;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划;负责专家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考试、考核和评审工作,核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有关工作。
负责人:田妍 科室电话:029-85297598
(六)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科)
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宣传贯彻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珠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定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培训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负责人:惠小生 科室电话:029-85984872
(七)社会保险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办法、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负责企业经济型裁员备案。
负责人:梅勇 科室电话: 029-85295285
(八)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
负责拟订局系统财务计划、财务制度;编制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的审核上报、公示及用款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就业、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专项配套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审计、内部控制指导和信息披露。
负责人:杨雷 科室电话:029-85290282
(九)党建科。
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宣传、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系统纪检、督查工作。
负责人:左康毅 科室电话:029-85285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