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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科
负责党务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管;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和落实廉政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年度党员信息统计及党务资料的录入、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工作;负责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共青团、工会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王珣 科室电话:029-85290434
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政务工作和机关制度落实;负责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政务电文的收发、登记、交办、建档、存查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局党委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政务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工作并检查基层单位的考勤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管理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水务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水务系统各项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李磊 科室电话:029-85292129
三、人事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离退休、机构年检、法人登记与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称确认、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等级晋升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信息调查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职工个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科室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执行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人事、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屈奇伟 科室电话:029-85298115
四、河湖长制办公室
负责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重点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河湖长制相关项目的规划、论证、推进、验收等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牵头拟订并监督落实巡查、考核、督查督办、问题举报、处理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政执法监督工作;完成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张国芳 科室电话:029-85653420
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水务系统中长期规划;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行业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审核,参与重点水利工程招标投资和重点水利工程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沣峪供水站、水利开发服务总公司。
负责人:张荔 科室电话:029-85298193
六、农水科
负责拟订全区城乡供水、水保等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农村水电化和小水电化燃料工作;负责农村人畜饮水和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中供水的管理和单村供水的指导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地下水动态监测;负责城市供水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核工作;指导办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供水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水土保持和监督工作站。
负责人:刘保军 科室电话:029-85292202
七、河库管理科
负责区管水库和河流的管理,指导其他水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及河流的治理工作;负责区管水库和河流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区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区管水库河流度汛预案指导其他水库度汛预案的编制:协助督促河流、水库防汛预案的执行,负责区管水库的信息管理负责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的项目实施;负责河流及区管水库工程的水毁修复;负责区管水库、河流的防汛物资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防恐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河道管理中心、大峪灌区管理站。
负责人:何治国 科室电话:029-85292147
八、节水办公室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指导、监督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负责用水定额管理,审核用水计划;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组织指导、宣传水法规及行业节水用水工作;指导区内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和运用调度;指导水资源许可、水行政审批及取水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城区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排水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人:王波 科室电话:029-85653340
一、党建科
负责党务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严格监管;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执行和落实廉政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年度党员信息统计及党务资料的录入、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负责系统内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工作;负责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妇联、共青团、工会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王珣 科室电话:029-85290434
二、行政办公室
负责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政务工作和机关制度落实;负责政务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政务电文的收发、登记、交办、建档、存查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局党委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政务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工作并检查基层单位的考勤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水、电、气、暖等公共设施管理和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水务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水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水务系统各项任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李磊 科室电话:029-85292129
三、人事财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离退休、机构年检、法人登记与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职称确认、晋升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等级晋升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信息调查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职工个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各科室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执行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监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人事、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屈奇伟 科室电话:029-85298115
四、河湖长制办公室
负责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全区河湖长制重点目标、主要工作任务;统筹协调河湖长制相关项目的规划、论证、推进、验收等工作;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牵头拟订并监督落实巡查、考核、督查督办、问题举报、处理处置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负责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政执法监督工作;完成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张国芳 科室电话:029-85653420
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水务系统中长期规划;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行业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审核,参与重点水利工程招标投资和重点水利工程验收;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沣峪供水站、水利开发服务总公司。
负责人:张荔 科室电话:029-85298193
六、农水科
负责拟订全区城乡供水、水保等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农村水电化和小水电化燃料工作;负责农村人畜饮水和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集中供水的管理和单村供水的指导工作;指导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地下水动态监测;负责城市供水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核工作;指导办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供水管理中心、自来水公司、水土保持和监督工作站。
负责人:刘保军 科室电话:029-85292202
七、河库管理科
负责区管水库和河流的管理,指导其他水库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及河流的治理工作;负责区管水库和河流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区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区管水库河流度汛预案指导其他水库度汛预案的编制:协助督促河流、水库防汛预案的执行,负责区管水库的信息管理负责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病险水库加固工程的项目实施;负责河流及区管水库工程的水毁修复;负责区管水库、河流的防汛物资管理;负责水务行业的防恐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河道管理中心、大峪灌区管理站。
负责人:何治国 科室电话:029-85292147
八、节水办公室
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各行业水平衡测试工作;指导、监督各行业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水量分配方案;负责用水定额管理,审核用水计划;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推广节水新工艺、新技术;组织指导、宣传水法规及行业节水用水工作;指导区内自备井的监督管理和运用调度;指导水资源许可、水行政审批及取水许可证的办理;负责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对城区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指导排水管理中心、水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人:王波 科室电话:029-8565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