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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科(党建科)。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本单位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负责人:肖锋 电话:029-84160095
(二)资金管理科。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人事、劳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负责中、省棚户区改造有关支持资金的申请工作,协调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融资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划拨及使用管理。
负责人:杜超 电话:029-84160093
(三)城中村改造科。
负责研究拟订城中村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省市重大决策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任务分解和指导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列入中、省城中村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已列入中、省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负责指导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中、省市涉及城中村改造重要批示和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杜玮 电话:029-84160102
(四)征收补偿科。
负责中、省、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配套措施起草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手续;负责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安置情况进行确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进度和信息;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关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高磊 电话:029-85280498。
(五)棚户区改造科。
负责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有关棚户区改造方面配套办法起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负责协调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负责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省市重大决策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任务分解和指导工作;负责中、省、市涉及棚户区改造重要批示和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汪都 电话:029-85280354
(六)社会事务科。
负责协调解决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的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资产移交等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房屋的分配、处置工作;负责督促回迁安置小区移交社会化管理;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改造专项考核指标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建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负责12345市民热线有关城棚改问题的登记、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回迁安置有关遗留问题处理,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柏燕妮 电话:029-85280317
(一)综合科(党建科)。
负责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本单位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负责人:肖锋 电话:029-84160095
(二)资金管理科。
负责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干部人事、劳资、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管理;负责中、省棚户区改造有关支持资金的申请工作,协调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发行和政策性银行贷款等融资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划拨及使用管理。
负责人:杜超 电话:029-84160093
(三)城中村改造科。
负责研究拟订城中村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省市重大决策涉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任务分解和指导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列入中、省城中村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已列入中、省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的相关手续;负责协调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负责指导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中、省市涉及城中村改造重要批示和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杜玮 电话:029-84160102
(四)征收补偿科。
负责中、省、市关于城中村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有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面配套措施起草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方案;协调办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手续;负责指导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项目安置情况进行确认;负责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进度和信息;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关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高磊 电话:029-85280498。
(五)棚户区改造科。
负责中、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有关棚户区改造方面配套办法起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拟订年度实施改造项目的范围;负责协调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负责指导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的成本核算有关工作;负责落实省市重大决策涉及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任务分解和指导工作;负责中、省、市涉及棚户区改造重要批示和巡视(巡察)、审计、督察等反馈问题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汪都 电话:029-85280354
(六)社会事务科。
负责协调解决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社区建设、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等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负责推进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督促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做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小区的验收工作;负责督促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资产移交等工作;负责协调监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安置小区房屋的分配、处置工作;负责督促回迁安置小区移交社会化管理;负责全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信息化建设,改造专项考核指标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建立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负责12345市民热线有关城棚改问题的登记、办理和落实工作;负责回迁安置有关遗留问题处理,信访问题及舆情处置工作。
负责人:柏燕妮 电话:029-852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