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96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9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文诚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7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西安市长安区鸿万都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9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西安市长安区米粒家便利店销售的鲜活大鲫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296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西长安街分公司销售的活鲫鱼,地西泮检出值为1.7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长安新都市分公司销售的活鲫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87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