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共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老勋蔬菜粮油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樱花一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9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樱花一路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吡虫啉检出值为4.2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长安区王曲顺达商店销售的红皮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4.5µg/kg。标准规定为≤1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长安区雷建忠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4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西安市长安区李新社蔬菜粮油店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特此通告。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160200018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