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号)

近期,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共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长安区老勋蔬菜粮油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4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樱花一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97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区樱花一路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吡虫啉检出值为4.2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西安市长安区王曲顺达商店销售的红皮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4.5µg/kg。标准规定为≤10µ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西安市长安区雷建忠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4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西安市长安区李新社蔬菜粮油店销售的大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普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