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峰
主持区司法局全盘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群团、人事、财务、劳资、审计、统计、保密、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区及目标考核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长安区子午街道办事处主任,共青团长安区委书记,引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3月任长安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工会等工作;分管法制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公证处;协助分管办公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长安区法制办副主任、区委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4年6月任长安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王超峰同志做好依法治区、普法宣传、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妇联等工作;协助分管普法宣传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司法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24年12月任长安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