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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负责机关考勤纪律;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政务协调,保障全局政令畅通;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局系统舆情信息处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财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信 电话:029-85292464
(二)党建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文件,负责思想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负责机关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内部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局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负责协助查办局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政规定等案件;组织开展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沈涛 电话:029-85299983
(三)财务科
负责贯彻相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会计法规,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会工作。
负责人:史佳乐 电话:029-85653742
(四)城乡建设管理科
负责拟订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以及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立项、施工合同签订、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决算的编制等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行业统筹、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指导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负责编制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村镇建设投资补助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负责人:鲁希龙 电话:029-89689269
(五)工程项目管理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协调年度城市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实施和分解落实工作;牵头组织工程进度督查检查、协调解决施工征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负责工程量的认定,工程量变更的签证认可;负责工程预决算的审核上报、对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各类进度报表资料、信息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局系统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工地治污减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协调工作。
负责人:冯卫东 电话:029-85290607
(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局系统承担的城乡建设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负责隐蔽工程签证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排查、安全监管,指导危旧房屋改造抢修、事故房处理和房屋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人防工程、房屋安全、燃气、热力等方面技术、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负责人:陈建波 电话:029-85290604
(七)住房保障和市场管理科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负责房屋经营和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按照权限依法查处房屋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租赁、中介、评估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检查和监督,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并负责报批房屋租赁纠纷的裁决;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负责人:殷迪 电话:029-85290950
(八)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的监管工作,承担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保证房屋维修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负责人:高保贤 电话:029-85652677
机关党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行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种文件;负责机关考勤纪律;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政务协调,保障全局政令畅通;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局系统舆情信息处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财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信 电话:029-85292464
(二)党建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纪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文件,负责思想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科级干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免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工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负责机关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内部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受理局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负责协助查办局系统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政规定等案件;组织开展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沈涛 电话:029-85299983
(三)财务科
负责贯彻相关财经政策、财务制度、会计法规,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会工作。
负责人:史佳乐 电话:029-85653742
(四)城乡建设管理科
负责拟订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以及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立项、施工合同签订、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决算的编制等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筑行业统筹、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政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实施;指导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作;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负责编制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村镇建设投资补助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负责人:鲁希龙 电话:029-89689269
(五)工程项目管理科
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协调年度城市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实施和分解落实工作;牵头组织工程进度督查检查、协调解决施工征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负责工程量的认定,工程量变更的签证认可;负责工程预决算的审核上报、对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各类进度报表资料、信息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局系统年度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考核、落实工作;负责城区建筑工地治污减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协调工作。
负责人:冯卫东 电话:029-85290607
(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局系统承担的城乡建设工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负责隐蔽工程签证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危旧房屋排查、安全监管,指导危旧房屋改造抢修、事故房处理和房屋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人防工程、房屋安全、燃气、热力等方面技术、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负责人:陈建波 电话:029-85290604
(七)住房保障和市场管理科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区住房保障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负责房屋经营和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按照权限依法查处房屋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租赁、中介、评估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的检查和监督,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并负责报批房屋租赁纠纷的裁决;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负责人:殷迪 电话:029-85290950
(八)物业管理科
负责全区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的监管工作,承担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保证房屋维修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负责人:高保贤 电话:029-85652677
机关党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